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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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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下设设备管理科、实验室管理科、网络中心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四个科室,主要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、信息化建设、仪器设备购置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,主要负责以下方面: 1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实验室、设备管理的政策和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建设、管理,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。 2、负责固定资产的建账、清查、处置和统计工作。 3、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评估工作。 4、负责教学、科研、办公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核;组织教学、科研、办公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;检查统计投资效益以及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。 5、负责进口仪器设备、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论证、采购和使用效益的考核。 6、审批和组织教学、办公仪器设备的维修;制定实验室的改造计划。 7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计量认证工作。 8、协同人事部门和各系(院)做好实验室人员定编、岗位培训、考核等工作。 9、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办公电话: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:3191311 实验室管理科:3190048 设备管理科:3190078 网络中心:3190077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:31901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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